文本祥云县城市排水专业规划(2008~2020)祥云县城市排水专业规划·文本(2008~20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祥云县城市排水专业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是《祥云县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的专项规划之一。本规划应与给水工程、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竖向、水系、防洪以及其它专业规划相协调。第二条规划主要任务根据县城自然环境和用水状况,合理确定规划期内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与容量,雨水排放设施的规模与容量;科学布局污水处理厂(站)等各种污水处理与收集设施,雨水排放设施以及各级雨污水管网。第三条规划基本原则1、县城排水工程规划应符合《祥云县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并与其它单项工程建设密切配合,互相协调。2、排水工程规划与设计.应处理好污染源治理与集中处理的关系。3、设计排水区域内需考虑防洪问题,雨水排水工程应与防洪工程协调,以节省总投资。4、排水工程的设计应全面规划,按近期设计,考虑远期发展有扩建的可能。5、对于县城和工业企业原有的排水工程在进行改建和扩建时,应从实际出发,在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下,充分利用和发挥其效能,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改造,使其逐步达到完善和合理化。1文本祥云县城市排水专业规划(2008~2020)6、在规划与设计排水工程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或规定。第四条规划主要内容1、确定排水制度。2、划分排水区域,估算雨水、污水总量,制定不同地区污水排放标准;对污水排放量和雨水量进行具体的统计计算。3、进行排水管、渠系统规划布局,确定雨水、污水主要泵站数量、位置;对排水系统的布局、管线走向、管径进行计算复核,确定管线平面位置、主要控制点标高。4、确定污水处理厂规模、处理等级以及用地范围,对污水处理工艺提出初步方案。5、确定排水干管、渠的走向和出口位置。6、提出污水综合利用措施。第五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5、《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6、《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GB2501-897、《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8、《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85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0、《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2-841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12、《给水排水基本术语标准》GBJ125-891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4、《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CJJ17-8815、《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TJ32-7816、《室外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抗震鉴定标准》GBJ43-821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18、《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19、《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20、《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83-9921、《祥云县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2、《祥云县城市排水专业规划》1999年版23、《祥云县城道路网专业规划》1998年版24、《祥云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5、《祥云县城排水专业规划设计合同》第六条规划范围本城市排水专业规划范围为楚大高速公路西南侧原县城建设用地及其周边地区,面积为17.3km2;2文本祥云县城市排水专业规划(2008~2020)第七条规划年限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规划期限与《祥云县城市总体规划》期限相一致。近期:2008~2010年远期:2011~2020年祥云县城排水工程规划中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且应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第二章排水体制第八条排水分类县城排水按照来源和性质分为三类: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降水。县城污水是指排入县城排水管道的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的总和。第九条排水体制的选择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排水。新建城区按完全分流制排水,分设污水和雨水两个管渠系统,前者汇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送至处理厂,经处理后排放和利用;后者汇集雨水和部分工业废水(较洁净),就近排人水体。老城区排水系统近期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截留倍数取n=3。第三章排水量预测第十条给水现状县城供水量为6000立方米/日(一水厂5000立方米/日;二水厂1000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