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目标考核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年的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推进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工作的参谋和服务作用,根据市府办公厅《**年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结合我县政务信息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一)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县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二、目标设置范围及计分办法(一)由县政府办公室下达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分四个季度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季度任务的单位,除扣减目标分值外,将视程度在全县予以通报
同时,各考核单位当年须上报并被采用《专报信息》、《工作交流》或《政务调研》1条以上,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将在全县予以通报,并将取消评先资格
第1页共6页(二)计分办法1、《**快讯》“工作简况”栏目采用综合信息1条计3分,采用简要信息1条计1分;“重要会议”栏目采用信息1条计3分;“情况通报”栏目采用综合信息1条计3分,采用简要信息1条计1分;“上情动态”栏目采用信息1条计3分,其中网摘信息1条计1分;以上栏目采用约稿信息1条,计3分
2、《专报信息》采用专题类信息1条计7分,采用综合性信息计3分
3、《要情快报》采用综合信息1条计3分,简讯计1分
4、《工作交流》采用1条计10分
5、《政务调研》采用1条计10分
6、以上刊物采用信息被县领导批示的,每条另加5分,其中《工作交流》、《政务调研》被县领导批示的另加10第2页共6页分;转报市政府办公厅信息,每条另加计1分;转报市府办公厅被采用的工作动态每条另加计5分,《工作交流》每条另计20分,《专报信息》每条另计10分,简要信息另计3分;被市政府领导批示信息,每条加计10分
7、被县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厅同时采用的信息,分别计分,累计算分
8、凡发生重大灾情、疫情、安全事故、治安事故、突发事件必须以专报信息、要情快报上报,出现漏报、误报迟报的,每项每次倒扣10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