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代会与厂务公开关系之研究一、职工代表大会与厂务公开的异同(一)职工代表大会与厂务公开的七个相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规定与中纪委、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国办《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相对照比较学习,我们就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厂务公开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七个方面是相同的:1.指导思想相同。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20XX重要思想为指导。2.目标相同。为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3.组织领导相同。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4.基本任务相同。为了组织职工参与企事业的重大决策,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企业领导干部。5.依靠对象相同。即全体职工。6.工作机构相同,都是工会。7.实施范围相同。即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推行厂务公开的实施范围主要都是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的企业中开展。(二)职工代表大会与厂务公开的四个不同。一是两者产生的时代背景(时间)不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为适应我国人民自己创立的企业而产生的,其起源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1931年10月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临时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并创建了人民自己的企业。同年12月,《中华苏维埃劳动法》规定:在一切国有及协作社的企业中,职工代表是直接参加和管理这些企业的管理者,在私人企业中,职工会成立特别机关,监督生产。这是我国最早的有关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条款。厂务公开是在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第1页共4页程中,为扩大企事业事务的公开性、提高透明度而提出来的。二是两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即职代会的法律地位是明确的,《宪法》、《企业法》、《工会法》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都对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十分明确的规定;而厂务公开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三是两者的权限规定不同。职工代表大会对职工代表在进行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过程中,对公开内容所行使的民主权利都有明确的规定。厂务公开两办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应公开的具体内容,但对这些应公开的内容职工如行使民主权利没有作出明确具体带有刚性的规定。四是两者的实现形式也有不同。职代会制度在推进实现职工民主权利的进程中,似乎侧重于以会为主;厂务公开在以职代会为主要载体的同时,似乎其它形式也更加灵活多样。二、职工代表大会与厂务公开在实际工作中的把握通过以上七个相同、四个不同的分析比较,我们可以看出,职代会与厂务公开相同是主要的、基本的,不同是次要的,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我们的基本工作思路应该是:以推行厂务公开来促进职代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坚持发展创新,以坚持和发展职代会制度建设来达到不断巩固和深化厂务公开的目的。为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始终注意把握:1.在总体上要把握把厂务公开纳入职代会制度的建设之中,实现依法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职代会的法律地位在《宪法》、《企业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只有把厂务公开纳入职代会的制度建设之中,才能获得法律上和制度上的保障,确保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沿着法制的轨道顺利前进。这是因为:职代会是我国企事业单位法定的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而其它形式只能是辅助的、从属的、配套的;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机构。厂务公开所追求的就是职工民主权利的实现;职代会是我国基层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把厂务公开纳入职代会制度建设之中,也就是把厂务公开纳入了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之中。2.在实际操作中要把握坚持把职代会作为推行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这是因为:其一,职代会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和丰富第2页共4页的历史经验;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权;有完整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制度;有规范的议事规则和民主程序;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其二,我国的职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