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包含行政律师、企业经济律师在内的律师法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法治经济应当依法行政、依法治企
而依法行政、依法治企就必须建立包括行政律师、军队律师、企业经济律师(又称企业法律顾问)、公民婚姻家庭律师、刑事律师在内的完整而健全的《律师法》,并对《律师法》进行重大修改
一、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应当是全国统一而通用的专业人才资格
国家法制的统一性,决定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才的统一性
国家应当建立统一而完善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
根据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应当建立包含《司法资格》《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等相互通用、法律职业资格人力资源共享的门类比较齐全而完善的法律职业资格共识体系
从而建立起包含法官、检察官、仲裁员、陪审员、公证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法律工作者在内的全国统一的法律职业统一战线和法律资格执业队伍
建立完整的行政律师(税务律师、财政律师、)事业律师(教育律师、医疗律师)、军队律师、(军队法律顾问)刑事律师、民事律师(公民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工程律师(工程监理律师、安全监督律师)、企业经济律师(会计律师、企业法律顾问、仲裁员)等专业门类比较齐全而科学的法律职业队伍
相应地细分专业律师,取消具有计划经济行政等级歧视的基层法律工作者称呼,(基层法律工作者实际应归入行政律师队伍或基层司法公务员队伍)
应当在实质上建立起与国际企业法律职业人员接轨的强大的中国经济律师(商务律师)队伍
以达到通过增加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职业人才配置来增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在法律素质
从而减少形式上的花架子普法,切实达到在实质上提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内在法律素质
这样才能达到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又依法治企(依法律制度管理企业)、从根本上防止腐败的目的
由于国家法律的统一性、强制性和通用性决定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才的统一性、强制性和通用性
而且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内涵及外延的扩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