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实有人口基础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总体建设方案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〇八年八月为充分发挥我市信息化建设的综合效益,提升城市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政府行政管理和服务效率,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和省、市推进电子政务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市民卡”和社区信息化建设工程,本着“共建共离、互惠互利”的原则,整合人口信息资源,制定南京市实有人口基础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总体建设方案。一、建设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人口管理和便民服务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公安、劳动、计生、民政等部门先后建成了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业务系统,为我市各部门业务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支撑。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各相关部门原来渠道较为单一的信息采集、处理、反馈和利用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为相关部门之间信息资源缺乏整合,数据分割,数出多门,数据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建立全市实有人口基础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显得尤为迫切,这对于构建全市管理服务的新格局,改进管理和服务方式,推动城市信息化再上新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综合效益,加快我市电子政务的应用推进工作,提高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在前期部分区县、部门社区信息化和相关系统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规划、健全机制,加强部门间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同时,结合城市一卡通(“市民卡”)建设工程,整合公交IC卡、社保卡等应用领域,方便人民群众在出行、小额消费、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使用,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将共同需要使用的人口基础数据进行交换运用,大力推进资源共享,加快智慧城市的创建步伐。二、总体目标(一)实现各参与共享部门有关实有人口基础信息的实时交换与传递,制定实有人口基础信息交换流程和共享指标体系,建立实有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的长效机制;(二)逐步建设完整的南京市实有人口基础数据库,使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市实有人口基础信息;(三)深化实有人口数据利用,发挥人口数据库建设的综合效益,提高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辅助服务。如为即将上线运行的综合政务平台提供人口信息资源的统计分析,为正在筹备的“市民卡”建设工程提供人口基础信息。三、主要建设内容(一)建设全市实有人口基础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不同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传递,推进市、区(县)两级部门纵向和横向之间的有序数据交换与共享。该平台可以利用南京市企业基础数据交换平台构建;(二)制定全市实有人口基础信息交换流程。依托人口基础数据交换平台,以公众服务为中心,以信息流为主要线索,梳理整合政府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主要包括:暂住登记、户籍变更、结离婚、出生死亡、孕妇建卡、健康档案、社区管理、低保变更、残疾登记、矫正对象程、劳动力就业变更、市民卡申领及使用等数据更新流程。(三)建立全市实有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的长效机制。如网络和信息安全机制、信息更新维护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保证人口基础信息的共享、开发与利用。同时理顺人口信息采集的多种渠道,公安、民政、计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协同工作,建立科学的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机制和制度,减少重复劳动,降低基层工作量,同时把好数据的及时更新关和质量关。(四)建立以公安部门的户籍和暂住人口基础信息为基础、以身份证或护照号码以及居住性质为唯一标识、以实际居住地为动态补充的实有人口基础数据库。利用现有的公安常住、暂住人口数据库、民政社区人口数据库,以及计生、劳动、卫生、残联等数据库,通过数据交换和综合比对,完成对历史数据的入库工作。(五)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根据社区信息化工作需要,完善市、区(县)两级政务外网的建设。以区(县)为单位,将现有区(县)政务外网和原社区专网统一管理,加快区(县)政务外网的建设和完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