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整顿意见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任务和原则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根据我省财政、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
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我省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二、覆盖范围和缴费办法本省境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对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各统筹地区应进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市、州为统筹单位,少数经济不发达和医疗消费水平差异过大的地、市、州可实行县(市)统筹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中央、省属在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由行政单位转体的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机关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接管理
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商有关部门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月按规定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的缴费率最高不能超过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
用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300%以上部分不作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
各地按实际测算确定缴费率,实际测算低于6%的,按实际水平确定;高于6%的按6%控制
第1页共6页职工个人缴费率为上年度职工本人工资收入的2%
按照规定应由社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