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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3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9页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食品)鲁食药监发〔2015〕48号编码1违法行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处罚依据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管理原则、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适用本办法有关食品生产许可的规定。4.《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5.《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罚款。实施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裁量范围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第2页共39页第1页共3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9页裁量基准裁量阶次裁量因素裁量标准中限1.不具有不予处罚、减轻、从轻、从重等情节;2.具有从重和从轻、减轻处罚的多个裁量因素时,结合案情综合裁量,认为可以适用中限情形的。7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或者14倍以上16倍以下罚款。从轻1.符合《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2.已经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经现场核查合格的,涉案食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或者10倍以上14倍以下罚款。从重1.符合《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2.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或者16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说明在罚款阶次中,从轻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从重的,“以上”不包括本数(下同)。编码2违法行为明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取得许可,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实施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裁量范围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裁量基准裁量阶次裁量因素裁量标准从轻1.违法所得1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第3页共39页第2页共3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9页2.未给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3.涉案产品不属于有毒有害食品的;4.符合《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从重1.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2.给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3.涉案产品属于有毒有害食品的;4.符合《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编码3违法行为1.用非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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