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2.适用范围3.引用标准4.名词术语5.防静电工作区系统6.人体防静电系统7.职责8.培训9.采购10.文件生效日期11.记录12.附录1.目的为避免静电敏感元器件在生产、运输、储存、检测等过程中受到静电释放的影响,从而产生短路、电阻漂移、开路、工作性能退化等不良现象。特建立《电子产品制造静电防护技术要求》,以保证产品品质,增加可靠性,减低不良率,节省产品工时成本,降低维修费用。基于《电子产品制造静电防护技术要求》文件的颁布,提高员工对ESD的认识,加强员工自觉防止ESD现象之观念,促进生产管理水平之提高。2.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所有车间中生产制程及电子元器件的采购、运输、储存、检测过程中的静电防护。3.引用标准SJ/T10694-1996《电子产品制造防静电系统测试方法》GB/T15463-1995《静电安全名词术语》GJB3007–97《防静电工作区技术要求》GJB1649–93《电子产品防静电放电控制大纲》GB12014–89《防静电工作服》SJ/T10533-94《电子设备制造防静电技术要求》SJ/T10630-1995《电子元器件制造防静电技术要求》ANSI/ESDSTM3.1-2000《静电放电敏感产品防护用标准:离子发生器》ANSI/ESDS20.20-1999《建立一个静电放电控制方案—保护电气和电子零件,装置和设备》4.名词术语4.1静电:一种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电荷。它所引起的磁场效应可以忽略不计(静电可由物质的接触与分离、静电感应、介质极化和带电微粒的附着等物理过程而产生)。4.2ESD:ElectronicStaticDischarge,原意是指静电释放,即通过带静电区域直接接触或感应而引起的静电电荷在不同电势物体上的转移。后常指静电防护,即避免静电释放的发生。4.3静电感应:当带电物体靠近某一介质时,在该介质表面因感应而带电荷,并形成感应电场。4.4ESDS:ElectronicStaticDischargeSensitive,静电放电敏感(的),通常用来指静电敏感元器件。4.5防静电工作区:由各种防静电设施、器件及明确的区域界限形成的工作场地。4.6静电敏感度:ElectrostaticSensitivity,元器件所能承受的静电放电电压值。4.7表面电阻/点对点电阻:在与材料的同一侧面相接触的两个规定形状的电极之间,直流电压对于流过的电流的比值。该测量结果以欧姆为单位来表示。4.8体积电阻/对地电阻/系统电阻:在与材料的相对两面相接触的两个规定形状的电极之间,直流电压对于流过的电流的比值。该测量结果以欧姆为单位来表示。4.9摩擦起电:当使两种材料接触或相互摩擦后分离时,产生静电荷。4.10摩擦电压:物体被摩擦后,表面所带静电荷的电压。4.11ESD损伤:由静电放电引起的电子元器件性能退化或功能失效。4.12消电时间(DecayTime):一个静电压从其初始值降低到一个给定值(通常是初始值的10%)所需要的时间。注:国际惯例对于小于1E6欧姆的电阻使用10V电压测量,大于或等于1E6欧姆的电阻使用100V电压测量,防静电工作区系统5.1防静电工作区的划分:5.1.1根据GJB1649规定的静电放电电压敏感的静电放电敏感元器件\组件和设备的分级.静电放电敏感产品按敏感度电压被分级为:静电敏感度级别静电敏感电压(人体模型—HBM)I级0~1999VII级2000~3999VIII级4000~15999V根据该项标准的规定,所要求的ESD控制大纲一般只包含对I和II级敏感产品的防护。现按照元器件静电敏感度和生产线实际情况如下:5.1.1.1高速器件(如蓝牙耳机等含高频器件的组件)、较大规模集成电路(如CMOS摄像模块)的静电敏感度相对较高,凡是含这些器件的半成品生产线均定为I级;5.1.1.2普通器件如TI的计算器等,没有用到上述类型器件的产品,则生产这些产品的生产线不需要严格的防静电措施。仅仅是器件的存储和运输,也不需要严格的防静电措施,理由是器件在这个时候没有被操作。把这些生产线或车间定为II级;5.1.1.3按照上述理由,现规定敏感级别为:级别区域I级BONDING车间、COB车间、SMT车间,含CMOS照相模块或高频通讯产品的电子产品(半成品)的装配拉等II级不含CMOS照相模块或高频通讯产品的电子产品装配拉,普通电子产品的半成品包装区域、货仓电子料区域,生产仓,收料仓等5.1.2公司内部由黄、黑双色斑马线围起的区域或门口挂有静电标示牌的车间为防静电工作区。5.1.3元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