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不太昂贵药品的可及性:一些亚洲国家的经验1CheeYokeLing(法律顾问)陈惜平(咨询顾问)2ThirdWorldNetwork本文着重论述了六个亚洲国家(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实施WTO知识产权协议的法律框架,确保获得不太昂贵药品方式的近期实践,特别是治疗艾滋病的仿制药。从公共卫生的角度,这一目标也可能促进仿制药工业和市场的发展。本研究的结论认为所有六个国家都没有在国家法律中充分运用TRIPS协议许可的最大的灵活性。虽然灵活性始终存在,它们的实施仍然有限,尽管一些国家政府已经采取了重要步骤颁发了为“政府使用”的强制许可。A引言长时间以来,药品专利是例外而非规则。这是所有国家的情形。基本上这有两个原因:药品是必需品,且许多是挽救生命的。所以保持低药价对获得药品至关重要。价格控制也是作用于此的一个手段。其次制药业本身也要求公开获得相关知识的途径,以使他们可以在先前及已有的知识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和把新药投放市场。因此在一些欧洲国家和日本,化学和药品专利迟至1970年代才被授予。事实上,后来成为全球制药巨人的瑞士公司领导者也曾是专利法覆盖药品的激烈反对者。到1980年代这些同样的公司合并或相互掺股以获得医药、农业化学品和潜在的生物技术产品市场。他们成功地让美国、欧盟、日本政府的贸易和商务部门促使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TRIPS)纳入了为成立世界贸易组织(WTO)进行的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贸易相关协议的最后文本。TRIPS协议使世界转向了要求所有成员国政府给与产品全面的专利,而对化学品和药品还有另外的保护。辉瑞公司高层庆祝这一胜利为良好的工业-政府间伙伴关系样板,并为此在“经济学人”周刊上登广告。他公开写出TRIPS协议如何成为工业界游说的成果。发展中和最不发达国家(LDCs)被给与了相对较长实施TRIPS协议的过渡期,最不发达国家在药品方面有更长的过渡期,但实际上,许多国家由于忽略或外部压力(或在“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原因下),却实行了超TRIPS要求的国家专利法。专利对医药价格的影响很快就能感受到。在整个1990年代,一些主要的制药公司不道德地指责一些国家政府获取不太昂贵的艾滋病治疗药物的行动,以及艾滋病药物的天文数字价格敲响了警钟。来自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的维护制药企业的单边压力也广为人知且被批评。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际人道医疗救援组织“无国界医生”(MSF)是首先把专利事物作为获得基本药物障碍提上其全球议事日程的组织。在短短几年内,主要的国家政府和公民社会团体(国际与国内)都要求WTO部长会议采用2001年有关TRIPS协议和公共卫生的多哈宣言。多哈宣言重申了“WTO成员国有权充分利用TRIPS协议规定的灵活性”,根据国家的需要和优先制定国家法律。特别是,WTO成员国同意TRIPS协议“没有也不应该阻止成员国采取措施保护公共健康”。虽然艾滋病、结核和疟疾等疾病被指出,TRIPS协议或多哈宣言并没有限制疾病的种类,因此国家政府为了确保公民享有便宜的基本药物并不受限制。BTRIPS“灵活性和一些国家的经验”’31本文为ThirdWorldNetwork在2007年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所作的多国研究报告的基本发现。2作者单位:第三世界网络(ThirdWorldNetwork)。3更详细分析见Musungu.SandOh,Cecilia,TheUseofFlexibilitiesinTRIPSbydevelopingcountries:Cantheypromoteaccesstomedicines?(2006),SouthCentreandWorldHealthOrganisation第2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3页在专利法的规定和原则下,专利持有人的独占权是有限制和例外的。这是为了平衡由法律给与发明人暂时阶段的独占权与社会受益于发明结果的权益。虽然当一个国家成为WTO成员时放弃了相当程度国家政策的空间,TRIPS协议保留了许多上述限制和例外。两个重要而有影响的研究强调了TRIPS协议灵活性对发展中国家的至关重要性:“整合知识产权和发展政策”–知识产权委员会报告,英国(2002);4和WHO知识产权、创新和公共卫生委员会(CIPIH)报告(2006)。5两个委员会由国际知识产权、发展和公共卫生专家组成。在WHOCIPIH报告之后,所有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