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网上交易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文件精神,推动网上交易健康发展,逐步规范网上交易行为,帮助和鼓励网上交易各参与方开展网上交易,警惕和防范交易风险,商务部现发布《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请参照本指导意见内容,积极开展网上交易活动,依法维护各方权益,创造和维护网上交易良好环境,不断总结经验,共同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
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二○○七年三月六日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网上交易是信息技术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产物,是一种新的交易方式,是电子商务的一种重要模式
鼓励开展网上交易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拉动消费,促进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服务
当前,网上交易正在我国城乡市场普及,发展速度快,社会潜力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维护网上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网上交易健康有序发展,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网上交易及其参与方(一)网上交易网上交易是买卖双方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商品或服务交易
常见的网上交易主要有:企业间交易、企业和消费者间交易、个人间交易、企业和政府间交易等
(二)网上交易参与方网上交易参与方包括网上交易的交易方和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
网上交易的交易方,具体指:(1)卖方,利用互联网出售商品或服务
第1页共7页(2)买方,利用互联网购买或获得商品或服务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从事商品和服务交易须具备相应资格的,交易方应当符合其规定
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根据其服务内容可以分为:(1)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从事网上交易平台运营并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服务
网上交易平台是平台服务提供者为开展网上交易提供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该系统包括互联网、计算机、相关硬件和软件等
(2)网上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为优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