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zt17d4ac
(2008)
1-1-1(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2008-03-05发布2008-03-10实施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一、质量负责人及其职责与权限本制梁场由总工程师苏志英同志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为梁场质量负责人,副场长王登科、副总工程师姜运良(兼工程管理部部长)协助总工分管制梁场安全和技术工作,试验室负责人张新辉协助总工分管制梁场试验工作
总工程师的职责及权限1
职责(1)主持制梁场的技术工作,执行制梁场质量管理制度和有关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制定制梁场技术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对工程项目负技术质量责任
(2)参加施工图纸审查和现场核对,主持编制制梁场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检查指导技术交底实施情况
(4)组织编制关键工序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5)领导梁场有关人员的技术学习、经验交流
组织落实培训计划,按项目部及公司要求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复核工作
(7)检查指导检验和试验的技术工作
组织做好测量放样、材料、施工试验、隐蔽检查及预检等施工记录
督促检查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检查现场质量自检情况,审查施工技术资料
(8)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对质量管理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质第1页共8页量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从技术上分析查找原因,拟订处理措施,并监督落实情况
(9)参加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做好竣工质量验收准备
权限(1)对产品质量管理独立行使权力,不受行政领导干预,当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有权要求进行返修、返工及经济处罚等处理
(2)对设计、生产各环节中影响产品质量的障碍有权制止或排除
当发现违章违规操作时有权责令停工,待纠正后才能继续施工
(3)对不执行工艺规程、产品技术标准而造成的质量事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副总工程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