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1页江苏省交通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撰写、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一)全省从事道路与桥梁工程中的规划、勘察、设计、审核、标准和定额及规范编制、科研与技术开发、试验检测、施工、监理、养护、交通环境工程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全省从事汽车运输生产组织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科研与技术开发、车辆技术改造、车辆检测、筑养路机械应用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四)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延迟3年以上申报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学位)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相关专业的以下学历者,经考核称职(合格),可认定工程师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