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9页附件一天津市新设立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核准程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加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的管理,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特制定本程序
一、申请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申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填写《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1),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2、企业章程;3、验资证明;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5、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以上第1、3、4和5项要件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经核对内容无误后,在留存的复印件空白处加盖专用章
二、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齐全的,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当场受理资质核准申请,接件后给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附件2)
第2页共19页第1页共1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9页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补正告知单”(附件3)
三、审查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受理后,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1、所提供的证件是否齐全有效;2、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请书》中签署意见,向申请人送达加盖印章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资质许可决定书》(附件4),并送达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