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美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瓦楞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Wenzhouenvironmentalprotectiondesign&researchinstitute国环评证乙字第2014号二OO九年一月责任表项目名称:温州宏美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瓦楞纸搬迁项目编制单位: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评价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2014号法人代表:朱彬项目负责人:李冰如(环评工程师登记证号B20140040300号)责任与分工:姓名专业职称环评上岗证号环评工程师登记证号分工内容签名李冰如环境工程工程师B20140039B20140040300负责章翼环境保护助工B20140054参与宋跃群物理化学高工B20140002B20140050300审核胡长敏环境科学高工B20140014B20140010900审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一、项目概况温州市恒邦包装材料厂前身为温州市永福包装材料厂,创办于1991年
经过多年发展,该厂主营瓦楞纸生产,年产瓦楞纸11000吨,原厂址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小塘村围垦路8号,该地周边均为农田,原生产场地拥挤,因此,原址生产受到较大影响,布局受较大限制
因此,温州市恒邦包装材料厂拟原规模搬迁到龙湾区海滨街道蓝田化工园区原温州市龙湾伊利康陶瓷有限公司厂址上,并更名为温州宏美纸业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约10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受项目业主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同类企业初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院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主要保护目标根据对本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踏勘,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在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点,本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主要见表1:表1主要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