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计量质量检测中心文件涪计质检〔2008〕21号重庆市涪陵计量质量检测中心关于印发《煤矿生产企业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科、所、室:《重庆市涪陵计量质量检测中心煤矿生产企业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实施方案》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重庆市涪陵计量质量检测中心煤矿生产企业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实施方案各科、所、室:为了保证各煤矿生产企业使用的光干涉甲烷测定器(俗称瓦检仪)、催化燃烧型甲烷测定器(俗称报警仪)、风速表和汽车衡(俗称地秤)、台秤等强检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准确可靠,以及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矿工生命安全,以及落实各科、所、室的管理、收发、检定等责任,根据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煤矿生产企业强检计量器具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渝质监办发〔2008〕83号)和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煤矿生产企业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布点的通知》(渝质监发〔2008〕73号)精神,结合中心目前检定工作实际,现制定煤矿生产企业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委“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为契机,抓住市局对全市煤矿生产企业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机遇,落实各科、所、室的管理、收发、检定等责任,从而搞好我中心授权辖区煤矿生产企业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为助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作出我中心的应有贡献
二、成立机构为加强煤矿生产企业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的领导,中心成立以主任米伟同志为组长,副主任王勤辉、戴渝衡、戴鹏同志为副组长,业务科赵曙光、刘进波,办公室刘芳,技术质量科高禾,涪陵所罗猛,长寿所张天勇,南川所韦军,垫江所张大文,丰都所孙勇,武隆所邓特,石柱所秦勇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下设煤矿用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强检办公室(下简称强检办),强检办主任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