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涉假信息服务协议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5年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涉假信息服务协议协议编号:甲方:乙方: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乙方运营的“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是国家质检总局贯彻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借助中国电信、中信二十一世纪等社会优势资源,运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保护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从源头抓质量,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大举措
鉴于甲乙双方已签定《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企业入网服务协议》,甲方已经加入由乙方运营的“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涉假信息服务达成以下协议:涉假信息服务条款1
内容乙方根据消费者对甲方入网产品的查验信息,进行分类、归纳,将涉及产品真伪的查询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甲方提供涉假信息服务
甲方资质甲方应属于已经完成入网申请,并通过乙方审核的入网企业
本协议文件a)协议文件是本协议之组成部分
b)协议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为补充、说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文件有以下四种:i
协议条款ii
协议附件iii
变更、补充双方权利义务的或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以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的协议、书面通知、确认书等iv
技术标准、规范和其它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系统实施方案等c)当协议文件中出现含糊不清、互相不一致的情况时,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依本协议第9条进行解决
本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双方权利和责任a)甲方应属于已经完成入网申请,并通过乙方审核的企业;b)甲方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入网产品基本信息;c)甲方指定明确的联系人;d)甲方应按双方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e)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在24小时内对出现的问题查询进行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