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对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或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采用的一项标准,是应纳税所得额占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尺度和标准,应税所得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100%,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与收入总额的比率,应税所得率是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预先规定的比例,是企业应纳税的所得额占其收入总额的比例
该比例根据各个行业的实际销售利润率或者经营利润率等情况分别测算得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国税发〔2007〕104号)规定:应税所得率调整为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1、农、林、牧、渔业:3至10%2、制造业:5至15%3、批发和零售贸易业:4至15%4、交通运输业:7至15%5、建筑业:8至20%6、饮食业:8至25%7、娱乐业:15至30%8、其他行业:10至30%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来说,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法律依据: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纳税人不得漏计或重复任何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计算根据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最新修订的《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