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以“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为总要求,深入学习宣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下简称《七条规定》),切实落实矿长责任,扎实开展安全基础建设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努力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二、步骤和内容主题实践活动从20XX年2月下旬开始,年底结束。具体分为集中宣传、自查整改、检查抽查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一)集中宣传阶段(2月下旬——5月底)。1、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辖区煤矿矿长(含法定代表人)集中学习并发放《七条规定》、《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致矿长的信》、《〈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提纲》等,考核并签订承诺书,启动主题实践活动。2、矿长(含法定代表人)要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七条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提纲》和致矿长的一封信,给矿工宣讲《七条规定》,并组织考核,所有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与矿长签订承诺书。3、矿长(含法定代表人)要按照《七条规定》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组织制定《落实〈七条规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并落实责任和具体工作措施。并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4、每个煤矿要将《七条规定》和省、市、县举报电话张贴在井口,确定一名矿长为落实《七条规定》的群众监督员,并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5、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安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内容和措施,公布举报电话,并把落实《七条规定》第1页共5页作为“县包矿”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加强指导。6、要组织地方媒体宣传报道,营造氛围,动员广大煤矿工人共同努力,依靠广大群众和矿工共同监督落实。各产煤区市县4月15日前选送两份优秀的煤矿《落实〈七条规定〉实施方案》报市安全监管局,经审查后上报省局统一编印成册,下发各煤矿企业参考。(二)自查整改阶段(6——9月)。1、煤矿企业要对照《七条规定》和本矿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隐患,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人,全面开展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工进行整改。整改方案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2、各产煤区市县安委会要加强自查整改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方案可行,整改措施、资金、责任人、时限和预案五落实。3、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委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选树正面典型,查处并剖析反面典型,适时召开现场会,交流工作经验,褒扬积极整改、效果显着的煤矿,鞭策问题严重、进展缓慢的煤矿。市安委会将组织新闻媒体对正反典型进行采访,对正面典型进行公开表扬,对反面典型进行公开曝光。(三)检查抽查阶段(10月)。1、煤矿企业对照《七条规定》完成重大隐患整改后,要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对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组织检查审核。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及时组织检查,层层签字,落实监管责任。各产煤区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煤矿的检查、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对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煤矿,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并派专人盯守,拒不停产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11月1日以前,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将检查审批的情况报市安全监管局。2、市安委会组织对煤矿贯彻执行《七条规定》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七条规定》仍然组织生产和建设的煤矿,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肃处罚。通报批评对组织主题实践活第2页共5页动不认真、工作推动不力的地方。(四)总结提高阶段(11-12月)。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果及经验,推荐落实《七条规定》的优秀矿长和先进组织单位,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并对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总结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12月,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评选落实《七条规定》的优秀矿长和先进组织单位,并通报表彰。三、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