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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捐债务之缴纳义务人(下)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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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稅捐債務之繳納義務人(下)黃茂榮*Ⅴ進口類:(1)關稅法:第六條:「關稅納稅義務人為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關稅以使貨物自課稅區外進入課稅區之通關行為為稅捐客體,故以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為納稅義務人。稅捐客體之歸屬,除了前述人的歸屬問題外,還有時間上之歸屬的問題,此為利用稅捐年度劃分稅捐客體之單位的結果,這通常與所得稅、財產稅等週期性之稅捐有關,其實務上的意義為實體上使不同年度之稅捐客體互相獨立,程序上於爭訟時應構成不同的訴訟標的1。稅捐客體通常固然對應於各個人之獨立人格,而歸屬於其權利上本來所屬之個人,惟在所得稅法上關於合併申報的規定,使原來分屬於配偶或扶養親屬的所得,在所得稅上歸屬於一人(所得稅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合併申報在所得稅法上具有人格之吸收的作用,在現代法上,不論從平等原則或從各個人格者之權利能力的獨立性論,皆非適當的設計。*國立台灣大學講座教授及終身特聘教授、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第三屆教育部國家講座、連震東先生紀念講座(法政講座)。1例如稅捐稽徵機關查獲連續三年度之違章漏稅,或者納稅義務人與稅捐稽徵機關間,就連續三年度之應納稅額皆有爭議,因而提起行政救濟,此際,其訴訟標的究為一個或三個,對其中一年度之爭訟會不會先確定的問題。第2页共17页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7页此外,在稅法上還會因信託關係,讓與擔保,自主占有、融資性租賃引起歸屬上的問題。在這種情形,通常認為應該根據其經濟利益事實上之歸屬,判斷其相關之稅捐客體所屬之人,以決定其納稅義務人。此種判斷方法,學說上通常稱為「經濟觀察法」,對這些案型,德國稅捐通則第三十九條第二項第一款明文加以規定2。信託依其目的,主要可區分為:擔保信託、管理信託及投資信託。為配合目的事業之經濟管理法規關於營業主體之設立的規定,而衍生之管理信託,受託人管理之事務有時並不包含信託財產之使用收益,其使用收益繼續由信託人為之。這其實與管理信託之意旨並不盡符合。於是,發生這種靠行管理信託之經濟實質應如何歸屬之特殊問題。例如貨運車靠行雖具有信託性質,靠行車實際上為車主自己之利益營運。對此,財政部認為,靠行後,系爭車輛所有權法律上之形式的歸屬,認為「靠行車車主以所有車輛向公路監理機關登記過戶為汽車貨運行參加營運,為現行運輸管理法規所允許,該靠行車既經登記為營利事業所有,既屬營利事業之資產,其因營運而發生之各項稅捐繳納義務,自應以經登記之營利事業為納稅義務人(財政部六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臺財稅字第三八二三四號函)3。該部見解容易引起正當之稅捐規劃,以分散所得。C扣繳義務人法定扣繳義務人之歸屬原則為:稅捐客體隱藏於扣繳義務人應向納稅義務人給付之金額中,或扣繳義務人對納稅義務人負有與稅捐客體有對價關係之金錢給付義務。在此種情形,對於「稅捐客體」或「給付」規範上歸屬之人(納稅義務人)直接課徵,如不能經濟有效達到掌握稅源,完成稽徵的任務,便有藉助扣繳義務人對納稅義務人負有給付義務之機會,採取「就源徵收」的必要,課對納稅義務人負有金錢給付義務者扣繳稅捐之協力義務。此種設計之「必要性」在於:2Tipke-Kruse,aaO.§39,TZ,15ff.3財政部八十四年七月二十日臺財稅字第八四一六三六二七九號函亦持相同見解:「關於×××君以○○其靠行於汽車貨運行之營業用大貨車,承攬某農會之托運業務之收入,依本部67/03/25台財稅第31997號函及68/11/21台財稅第38234號函規定,應列為車行之營業收入,依法課徵營業稅。」第3页共17页第2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7页利用就源扣繳確保稽徵效率,達到「稽徵經濟」的要求;「妥當性」在於:(1)或者稅捐客體隱藏於扣繳義務人應向納稅義務人給付之金額中;(2)或者扣繳義務人對納稅義務人所負之金錢給付義務與稅捐客體有對價關係,且在這兩種情形,因扣繳義務人所負之金錢給付數額皆超過應扣繳之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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