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页具体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的接轨问题一、具体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的比较具体会计准则是根据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和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与报告的原则性规定,就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及其程序制定的具体规则
行业会计制度是在会计原则指导下,在国家政策、法规、制度的约束下制定的,是进行会计工作应遵循的具体规则、方法和程序的总称
两者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作用对象不同
具体会计准则以某一经济业务和具体项目为对象,如存货、商誉、外币折算、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
行业会计制度则以一个特定行业或某一企业为对象,现分为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农业企业会计制度等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一个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
(二)适用范围不同
行业会计制度是分行业、分所有制制定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家规定的13个行业和股份制企业
而具体会计准则不仅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同样适用于境外中国投资企业,从而突破了行业会计制度分行业、分所有制的界限,扩大了《会计法》规定的适用范围,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
(三)规范的侧重点不同
具体会计准则以会计报告为核心,侧重于对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的规范,企业在不违反准则规定的基础上,可自行决定核算方式
行业会计制度则以会计科目为核心,侧重于对会计核算和报告编制的具体操作方法作出详细规定
二、现行行业会计制度的存废问题具体会计准则实施后,行业会计制度应如何处理,目前会计界看法不一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意见:(1“”)双轨运行论,即以具体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在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上的不同作用为依据,主张将二者长期并存实施下去;(2)临时并存论,即具体会计准则实施后,行业会计制度应与之并行一段时期,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再取消行业会计制度;(3)完全替代论,即具体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