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评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审计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1、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完整性、遵循性进行全面评价,反应公司内部控制现状,促进公司有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对下属各单位、部门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流程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
3、通过内控自评,对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部门内部控制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管理流程及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过程,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评价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与公司运营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管理制度、管理流程
三、评价范围1、评价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申内控评价
2、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资金、采购、销售、存货、固定资产等高风险领域
3、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1)xxx股份有限公司(2)xxx有限公司(3)xxx有限公司(4)xxx有限公司(5)xxx有限公司四、评价内容(一)组织层级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厘清各部门在组织层级内部控制中的角色和分工;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分离,归属到不同机构,达到权力制衡的效果,对内部控制有重要影响的关键性岗位,明确其岗位权限,人员分配,以及按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
(二)单位层级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各单位是否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