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监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1道路工程质量控制的过程道路路基路面工程质量总控制流程首先是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施工单位机具设备、试验设备及人员进场情况,批准开工报告,并通过施工阶段监理旁站,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填写工序报验单的基础上,再由监理工程师按频率检测或在施工单位检测时旁站监理认可
质量控制工作将是全方位的,它是从原材料、施工工艺到工程各部位质量的全过程管理来实现的
监理工程师通过工程质量检测,对合格工程签字认可,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对该项目进行计量支付
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不合格材料,监理工程师有责任令其将该批材料清理出场
2道路路线放样质量控制1、路线放样前施工单位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接受设计单位交给的导线桩,水准点设计的逐桩坐标资料以及其它标志,并按要求进行复核和放样
2、路线放样应放出路基线桩、路基坡脚或路堑上边线桩
同时,还需测量出路基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具体位置
3、对于坡度较大路线中线桩的间距一般取为20m,地形平坦时,不应大于50m
曲线上的中桩间距一般为20m,高程按设计图纸要求的位置设置
交角点、转点、圆曲线及缓和曲线控制桩要加固保护
4、施工单位在接受桩志和资料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复核和放样并将所有测量资料,包括计算和图纸报监理工程师
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和复测桩后决定批准与否
5、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所增加的水准点、附合导线应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批准其为测量资料的一部分,直到竣工
6、路基挖填方量的复核与确认:承建商在接桩后14天内组织桩位复核、放样测量,监理旁站参与
确认交接桩点正确后应向监理提供证明设计地面高程和挖填方工程量正确性的测量成果资料,如有异议,应正式递交原设计错误的点位、标高及工程量修改等资料,经监理审核后转报业主
3道路路基质量控制道路路基质量控制内容包括:路线放样、路基原地面清理压实、填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