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暂行细则xx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暂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xx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按照市普法办文件要求,结合xx公司的实际,制定本暂行细则
第二条实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目的是,在企业内部形成由企业决策层主导、企业法律顾问全面负责、企业法律机构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第三条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规划是
进一步完善企业决策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法律事务信息管理系统,巩固全过程参与经营管理的法务工作机制,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企业法律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第四条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公司法律事务部是专门承担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执业机构
第二章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及级别待遇第六条任职资格: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方向,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及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4、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部门担任主要负责人满3年或者担任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满2年;5、xx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xx公司法律顾问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其薪酬享受公第1页共3页司副职待遇,但不进入领导班子
一级企业将所选聘的法律顾问报送xx公司备案,其级别薪酬可参照执行
第三章法律顾问的权利和职责第八条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具有组织、协调公司各部门和下属企业法律事务方面的职权
第九条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出席有关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其他相关专题会议并提出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