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问答(一)一、“空挂”党员组织关系要转出,应接收党组织拒不接收怎么办。答。由所属党委负责与对方党委进行协调,协调无果的上报市委组织部协调。对在本市内转接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和党员,上级党委要及时进行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二、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是否一定要转回居住地。答:不一定,离退休党员以便于管理、便于参加组织生活为主,建议优先级顺序如下:①一般挂靠原工作单位,原工作单位离退休干部较多的可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②居住地镇街有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可转入该党组织;③鼓励将组织关系迁入居住地党组织。三、子女党组织关系挂靠在父母所在单位的,要如何处理。答:此类对象属空挂党员。要摸清该子女现工作地和居住地,按照组织关系接转优先级顺序【第一位为工作单位党组织,第二位为工作所在的区域性(园区、楼宇、行业协会)党组织;第三位为自有房屋居住地党组织;第四位是长期居(租)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第五位为直系亲属(父母)居住地党组织】办理接转,原则上不要再挂靠。四、《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再新转入或者新发展的党员是否还需要再填写。答。必须填。只要支部有新党员进入就必须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实行动态更新,是一项常态化基础性工作。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是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实现党员动态管理的一个开端,本次排查中的内容不是“一次性”工作,而是长效性第1页共2页常态化的,要在排查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党员动态管理。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