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5页财政部关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预字[1997]288号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管理,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我们指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附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