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调研报告为圆满完成"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程,XX县区迅速着手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在广泛讨论研究的基础上,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计划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和组织部长为副组长,其他常委为成员的调研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部长为直接责任人,借鉴外省、(县)市开展调研试点工作的经验,结合望城实际,科学制定调研试点实施方案,出台具体的调研试点工作计划,提出阶段性目标,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二是抓住关键、健全制度。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为方向,紧紧围绕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后备干部吸纳制度。出台相关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后备干部吸纳制度,将干部选任关口前移,建立跟踪管理、动态考核的后备干部人才库,并通过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干部年度考察民主推优、干部联合署名推荐等,采取多种措施把优秀年轻的干部吸纳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为领导干部的选任储备一批高素质人才。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干部绩效考核办法,采取定位定期考察、生活会议考察、8小时以外考察、重大事项考察、命题座谈考察、信访监督考察等措施,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组工干部联片联乡镇制度,通过组织部门经常考察和走访、谈心、调查等,客观、全面、真实地掌握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增强组织部门对干部评价和任免的"话语权"。健全完善干部选任推荐、提名制度。建立干部推荐提名责任制、干部差额推荐提名等制度,规范干部任免民主推荐和提名工作,增强推荐、提名的责任意识。健全完善干部任免决策制度。健全完善常委会电子票决制度,出台全委会电子票决乡镇XX县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第1页共4页的实施意见及具体办法等。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制度。健全完善干部任免公示制、试用期制、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任期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回复函询制度等,出台科局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实施办法、干部交流实施办法等制度。健全完善干部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干部考察责任制和用人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包括推荐提名、组织考察、任用决定)的责任主体。重点就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等环节健全完善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后备干部及定岗推荐拟任人选的民主推荐关,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对于拟任人选的提名关,采取署名提名的办法,实行"谁提名谁负责",落实相关责任;对于干部的考察关,明确干部考察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考察材料执笔人为具体责任人,落实相关责任。三是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规范动议环节。出台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干部任期意识,强化届期观念。对任期未满的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交流使用;在非换届或机构改革期间,只有当领导职数出现空缺、班子运行存在问题等情况时,才按照"经常考察及时微调"的机制对干部进行调整任免;在县委书记已经明确即将调动和到任后三个月内不动议调整干部。实行"三权"分离。将干部选拔任用的提名权、考察权和决策权分离,避免"领导个人说了算"和"组织部门有偏见"的不透明做法。具体把好三关:把好干部任免的提名推荐关。提交常委会票决的拟任职人选,必须首先经过广泛的民主推荐,由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进行推荐,确定的提名候选人必须是得推荐票靠前的推荐对象,确保挑选出来的人选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县委书记和其他县级领导可以署名推荐人选。对领导干部署名推荐的人选,组织部要进行认真审核,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得票数较高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得票数较低的,不列为考察对象。达不到推荐要求的人选,一年内不再次列入考察对象和提名人选;把好干部综合考察关。成立专门的干部第2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