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页*预算二重性评判标准的协调李春瑜刘玉琳摘要:预算执行评判标准有两个:一个是考“准”,即考核实际结果与预算的相符程度;一个是考“超”,即实际结果是否优于预算目标。实践中企业往往只选择单一标准,结果造成预算功能的残缺。考“准”与考“超”看似矛盾,但通过一定的方法,可以进行协调结合。关键词:预算执行评判标准“准”“超”协调绪论预算可谓企业管理工具中的“常青树”,历经近百年而不衰,且不断有创新与发展。本世纪初,随着上海宝钢、中国石油等一流企业先进预算管理经验的公布于众,掀起了中国企业预算管理实践的热潮,2002年4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标志着中国企业预算管理规范化的开端。预算执行必须要有考评为支撑,否则就形不成预算管理的闭环,预算就没有权威性。然而,预算执行好坏评判标准的选择,却是预算实践中的一个普遍难题,预算考评标准的双重性特征,也鲜见有理论文献探讨。评判标准的二重性某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通常存在两种评判标准:一种是“考准”,对预算额与实际发生额作比较,实际数与预算数越接近则说明预算的编制质量高,越有利于当期及以后期间的资金调度和投融资安排;另一种是“考超”,即考核实际结果是否优于预算目标,带有经济责任考核性质。收入、利润越高,成本费用越低,以及部分财务指标越优化,则预算执行情况越好。“考准”与“考超”的导向显然不同,也难以统一:“考超”就无法“准”,“考准”也无法“超”。预算执行之所以存在两种评判标准,是和预算的两大基本功能相对应的。美国著名的会计学家齐默尔曼认为,预算具备两方面的功能:其一,通过计划与预测,在组织内部合理分配资源,实现物流、资金流在组织各个环节的平衡,从而有效降低资源使用成本;其二,根据组织战略,制订相应的预算目标体系,并通过对预算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激励,保证目标的实现。(齐默尔曼,2000)。预算的资源配置功能要求预算“做准”,实际与预算应该相符;预算的目标控制功能则要求“目标达成”,实际最好超越目标。例如销售预算,从供、产、销环节物料与资本资源匹配的角度考虑,实际最好和预算相符;但从企业竞争和发展的角度,公司会希望实际销售业绩超过预算目标。包括齐莫尔曼在内的学者们的研究和一些企业的实践表明,预算的上述两种功能会相互抵消:第一,用来进行资源配置的预算首先要求的是准确性,应当是现实的、最有可能实现的预算,这样才能避免资源配置的失误和浪费,这种职能下的预算注重的是“客观实际”;但企业目标却应该是“紧的但又可通过努力实现的(tightbutachievable)”,如果预算要承担保证企业目标完成的职能,预算的侧重就应该是“主观要求+客观实际”,即不但要考虑客观情况,还要融入企业的战略要求或者是投资者的获利要求。第二,当预算用于资源配置时,预算必须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的调整,资源规划预算特别强调“柔性”;但企业目标一旦确定,就必须保证严肃性,除非内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一般目标不会更改,因此,以预算来进行目标控制时,就必须有一定的“刚性”要求。预算评判标准的非统一性,根源即在于预算功能间存在的相斥性。单一评判标准存在问题“考准”与“考超”存在矛盾,似乎无法协调。在实践中,很多企业往往只选择其中一个标准。然而,单一标准却会造成预算功能的“残缺”。例如,对销售收入预算单纯“考准”的话,一方面可以促使销售人员做好销售预测,*作者简介:李春瑜(1973--),男,河南泌阳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管理学博士。刘玉琳(1976--),女,经济学硕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联系方式:北京月坛北小街2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工经所财务会计研究室李春瑜100836,电话:13910020973电子邮箱:LI7313@163.COM第2页共4页第1页共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页使供、产、销环节协调一致,不造成物料和资金积压,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但另一方面,如果实际市场状况优于销售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