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内容提要]伴随着对诚实信用原则被确立为民事实体法基本原则的演进过程的总结,本文就在民事证据法中确立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原则的可行性进行论证,进而简要地分析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未来民事证据法的基本原则,对整个民事证据法立法及其解释
适用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民事证据法基本原则诚实信用肇始于八十年代后期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是以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的随着这种改革的持续和不断深入,证据制度之于诉讼程序的核心作用日益凸显,制订一部较为科学和完善的民事证据法典因此也愈来愈显得迫切
正是因应这一需要和作为民事证据立法的理论准备,近年来我国学者大量研究和译介了国外一些较为先进的证据制度
可以预见,对这些域外先进诉讼证据制度的法律移植,必将极大地克服我们在这一领域本土资源薄弱的不足,使得我国未来的证据立法处于一个较高的基点上
然而,应当认识到,一部科学的法典绝不可能仅仅是某些先进制度的简单聚合
在各个具体制度中还应当贯穿着一些普适的、共同的基本原则,以保证整部法典的和谐和统一,并用以支撑各个具体制度自身的正当性
基于上述认识,结合对其他部门法尤其是民法中基本原则演进的研究,笔者认为,我国民事证据法亦应当确立诚实信用原则为其基本原则之一
下面,笔者试就在民事证据法中确立诚实信用原则的可行性作一浅探,以期搏得对这一大胆命题的认同或者批判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上述论题的提出基本上是缘起于对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历史比较研究[1],故而本文的论述亦遵循同样的思路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在民法中的演进[2]诚实信用作为市场交易中的一种道德要求,起初是以商业习惯的形式存在
它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求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3]长期以来诚实信用是作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