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基层政权管理情况调研报告一、当前我州基层政权建设基本情况(一)组织领导1.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情况。全州共有1351个行政村,各村党支部在工作中始终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明确地位。依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党组织是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委会能自觉接受村党支部领导。二是分清职责。村委会及其它村级组织在村支部的领导下,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充分行使职权。三是共同决策。对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由村“两委”班子共同研究决定,形成初步方案后,再按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四是发挥作用。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对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2.基层政权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各村本着合法性、民主性、针对性和互约性的原则,对原有村级管理制度进行整理精简、修订完善,重点完善落实了五项制度。一是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每10-15户选举一名村民代表,村干部分片包组,组织群众民主推荐自己的代表。二是村民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各村民代表大部分能定期走访自己所代表的群众,征求群众对村上工作意见建议,反馈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情况,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三是民主议事制度。各村两委班子坚持把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公益性问题、村民关注的重大问题,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了“一事一议”,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四是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制度。各村每半年组织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群众会对村干部进行评议。五是针对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制定了村规民约。各村在完善落实以上五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基层民主政治形式,拓宽发扬基层民主渠道。结合民情日记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和部门包村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开展群众说事、向群众问事、分类理事、集中议第1页共11页事、为民办事、定期评事、回访群众等活动,积极探索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途径,使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更多、更好地解决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形成了“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3.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基层政权建设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基层政权工作受到普遍关注。199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下发后,各县均建立并落实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分管党务的副书记、政府分管县长为副组长,乡镇党委书记为责任人的县乡两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体制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2004年,州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阿府发[2005]14号)文件,就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等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要求。同时建立健全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协调机构,州成立了以分管副州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法律法规的落实我州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1)突出基层制度建设。坚持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农村各项事务。我州各行政村,普遍依法定程序制定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内容涵盖了村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和义务,把农村财务、土地承包、村办企业、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宅基地划分等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务全部纳入依法管理的内容。在制定制度过程中,充分立足维护和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这个着眼点,体现和落实了“让人民当家作主”这个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本质要求。在民主管理中健全了民主听证制度,村民代表会和村民大会制度,各项村务有了相应的组织进行管理。在民主监督方面,建立健全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严格规第2页共11页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