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当前农民负担情况汇报农民负担是农民群众一直关心的热点问题,如何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政治问题。自从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我区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减负政策的精神,狠抓各项减负政策的落实。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有效地遏制了农民负担反弹的苗头,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与安定稳定,促进了我区农业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是做到领导不放松,机构不变,人员不少,工作力度不减,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抓紧抓好。2、进一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是各级党委政府对减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如果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政策法规就不可能得到真正落实。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对减负工作都非常重视,普遍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把减轻农民负担列为行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目标管理责任列为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学习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结合起来,把思想统一集中到中央、省委的减负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对减轻农民负担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真正做到“三个确保”。3、继续实行减轻农民负担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四项制度”的落实。我区始终坚持执行中央和省里出台的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将其作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基本制度,予以认真的贯彻落实,严格各类涉农收费行为。一是认真落实了涉农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对现行各种涉及农民收费的文件进行清理审核,凡不符合国家和省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立即改正,并对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及时公布和更新。二是建立和完善了活动场所涉农收第1页共7页费“公示制”。全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其所在地和涉农收费单位、村级集体组织活动场所的显要位置上通过公开栏、公开墙、价目表等形式,公开收费项目名称、征收标准、对象范围、文件依据等,让群众看的明白、交的明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近几年来,我区涉农收费项目的公示率均达到100%。三是贯彻执行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坚持自愿订阅原则,严禁摊派发行,并实行谁征订、谁负责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认真落实了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发生农民负担案(事)件的镇村,实行及时层层上报,并对案(事)件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与此同时,我区还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规范,要求各服务单位要征求农民本省意愿,体现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禁止以经营服务的名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4、进一步推动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农监部门把抓好税改政策的落实,巩固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作为今后的重要工作内容。一是加强农村税改后对村级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财政转移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村,保证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二是加强对党和政府利民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确保农村低保政策、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征地补偿等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各有关农户手中,确保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落到实处。三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2004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1号)要求,暂缓清收农民在农村税费改革前发生的税费尾欠,对搞突击清收税费尾欠的镇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农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农村税改政策带来的实惠。5、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引导农民积极自愿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重点,凡是需要农民出资出劳的项目,都要纳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范围,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主要用于本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村级道路及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并要完善议事程序、上限标准、分摊办法及审批程序。主要是:一要把民主决策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