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乡农村危房改造督查情况汇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20XX年10月27日起,根据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县残联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出以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为组长的督查小组一行4人,赴挂点单位**乡进行了为期2日的督查工作,整个工作以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为主要手段,全面查看了**乡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一、**乡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情况20XX年*月*日,根据县总体部署,**乡召开了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全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定了拟进行危房改造工作的农户18户,其中15户为新建(重建),3户为维修,经各村委会公示,均无异议(各村公示情况已报照片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后经领导小组实地察看,发现上报的3户维修对象住房均属d级危房,所以将该3户全部确定为重建户
到督查时,18户危房重建户仅有**村**、**村沈**未动工新建,其中***确系无能力进行新建建造;***因涉及县旅游整体规划,未能落实地基而未动工,户本人及当地乡村表示待上报县里确定可建地址后即可开工建设,力争在年底前一层完工
其余已动工建设的16户中,有12户已建好至少一层,4户均已打好地脚梁,砖、水泥、沙等建筑材料也运送到位,将尽快落实匠人进行建设
督查组在督查的实地察看过程中,采取查阅户主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询问左邻右舍、实地现场拍照等方式,对改造户及房屋建设情况进行了确认
二、存在的问题1、第二期**村与**交界的5户新建户因县里尚未研究确定,因此未到现场进行督查,待下步再行落实
2、领导小组文件确定危房改造农户名单中,有3户与其户口真实姓名有出入,其中***系***、***系***,该2户为文件笔误,经查与乡里原上报台帐一致,但**村***真实姓名为***,系乡里上报所误,下步如何勘误更改,请领导小组定夺
3、2户尚未开工的**村***之指标是否可由乡里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