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常高中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为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维护教育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增强党性观念,坚持立党为公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
全体党员干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立党为公,坚持两个务必,严格遵守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
全体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荣辱观,培养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高雅情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党组织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二、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民主监督1
严格遵守《学校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备案记录和报告制度,实行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及各项有关法律规章,全面完善学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管理
严格执行教育局有关人事、招生、收费、基建、物品采购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全面推行党务、校务、财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要根据上级规定,按照学校实际,完善党务、校务、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定党务、校务、财务公开实施细则,建立党务、校务、财务公开档案,公开内容,尽可能做到全面、准第1页共4页确
除规定公开的内容以外,特别要公开学校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尤其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群众监督
党务、校务、财务公开形式要规范,包括
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