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与城市生活--浅谈城市特色、城市设计与城市生活2002-11-2815:03:48海军北海工程设计院范林阅读5869次设计师在城市中设计时往往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表现出相似的艺术风格,这是因为人们生活习惯与生活方式所致。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活方式和由之而来的产品形式、消耗方式、交流形式等影响了人们对于生存空间的质量的评价标准,而这一评价标准又反过来影响设计师对城市创作的构思和表现,并促使设计师发展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设计方法、造型意识与设计形态。因此,设计与城市生活二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要正确理解这二者之间的关系,还需要从城市特色、城市设计与城市生活等方面谈起。一、城市:城市是赋予市民生存的空间权利的一种场所,它提供给公众一个“文明生活方式”的空间环境。城市的出现是人类生产力不断发展和聚居规模不断扩大的结果,城市的发展过程是伴随着人类文化信息的发生、传播和交融的过程。人们对城市意象的认知是通过五种元素,即路径、边界、区域、结点和标志物,这五种元素构成了人们对城市认知的基本框架,同时它也是城市的基本载体。二、城市特色:城市中各类信息载体的沉淀,特别是传统文化信息载体的沉淀,构成一个城市的基本特色,因此文化是塑造城市特色的重要依据。现代社会城市文化趋同加速,这是目前整个世界发展的大趋势,它体现了现代科技的发展和地区界限的打破,但这不等于抛弃特色,“和而不同”是当今世界文化的发展方向,只有弘扬各具特色的城市文化并保持发展城市特色才能维持城市的生命力。一个城市的特色,应是其地域文化与其实体建筑元素完美的结合,使其场所与其中人的活动浑然一体,相得益彰。特色的形成是城市经济文化发展过程的自然产物,矫揉造作地为重点建筑施以所谓个性、特色,只能造成混乱和不协调。现代城市要求城市形态要脉理清晰,各城市要素之间要协调、和谐、形象优美,城市整体及局部要具有特色。一个有特色的城市会具有许多优点并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它可以增强城市的吸引力,从而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它可以为其居民带来认同感和归属感,使其产生“家”感觉,从而增强凝聚力;它可以为城市带来旅游价值,尤其是文化旅游和多样性的文化体验等等。一个城市形成了其独特的形象特色和相应的城市文化,就具备了多种价值,塑造和保持这种特色,实现城市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是城市发展的唯一正确方向。因此,城市建设应以各自城市背景为依据,从广大人民利益入手,发挥自己城市特色。建筑形象是城市形象和特色的第一体现者,建筑形式及体量、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外观、风格、尺度、色彩、材料等都将影响到城市整体形态结构和区域特色。要表达地方特色,需要设计师对各种组成特色的要素深入了解,彻底消化,吸收精华,并通过深入的设计思考,发挥于设计构思当中。设计师的工作将一直贯穿于城市发展过程中,他不但要涉及到城市形象特色的塑造,还要涉及到建筑形象的体现。因此说,城市设计对于一个城市及其特色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三、城市设计:城市设计作为城市、城镇、乡村等场所的创造,是社会意向的物质表达,它所追求的是城市空间环境的整体目标和价值;它是在宽广的知识和文化历史的基础上,是在了解关于人们如何一起活动、自然界如何活动的基础上,是在了解经济和建筑物的构造与结构技术的基础上来进行设计;它是运用艺术技巧来满足功能、技术和经济需求的综合体。作为一个城市,如果光有规划和建筑等这样的单体设计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规划与设计之间有一个联系纽带,就是说在一定地域范围内需要各种城市要素之间相互沟通与渗透(如果就建筑而言是形象、高度、色彩、风以及人对环境的心理感受等等),并组织贯穿于城市整体空间结构;不应将注意力只集中在细部某些建筑的形体关系,而要通过对城市和环境的综合与创造,以获得对自身理想状态的预期与引导,这就是城市设计。城市设计的核心是城市空间的构成,它是以自然环境、人类历史以及城市现状为基础,以城市性质和发展趋势为前提,以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来探索城市空间塑造的特性。城市设计虽古已有之,但作为一门现代科学,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