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第一讲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座目录第一部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台背景及适用范围第二部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变化第三部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容详讲第四部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旧转换衔接正文第一部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台背景及适用范围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发布和实施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2]22号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我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2012年12月19日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台背景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发布于1997年,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财政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各方面需要
其修订必要性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2000年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的调整,为了实现会计标准与相关财政改革的有机衔接,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比如,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的需要,设置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又如,根据部门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