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人大公文须四要人大公文的写作,是一项思想性、政策性、法律性和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其写作质量直接影响权力机关职权的行使和人大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在撰写公文时,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规范
一份人大公文的内容,包括观点、措施、要求等,都必须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精神相吻合,代表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人大公文写作必须坚持的原则
任何违背这一原则的现象,都是有悖人大机关公文工作基本原则的
没有相应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法律水平,或者在撰拟中,忽略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精神,是难以保证人大公文质量的
再者,人大公文具有特定的体式要求
公文的名称、形式和内容结构、文字表达等都要规范化
如规范性公文的名称要反映它所调整的对象和基本内容,其名称应十分明确,应避免使用“若干”、“某些”等不明确的词汇;文字语言也要准确、简炼,防止产生歧义
二要合乎逻辑规则
人大公文的内容、结构要注意逻辑联系
如规范性公文中的各篇、章、节和条、款、项之间必须严格注意它们的逻辑联系,不能自相矛盾,前后接触
应注意从具体的、个别的规定中,概括出一般的规定和原则,形成明确的法律规范性概念,最后通过整理,形成前后连贯、内容完整的规范性结构
此外,公文用语必须前后一致,同一个概念只能用同一个词汇来表达,不同的概念不应用同一个词汇来表达,以避免矛盾和混乱
三要反映客观事实
公文要求反映客观情况,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因此,要实事求是,不能夸大其辞
这就要求形成公文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和核实工作,掌握全面和真实情况,使公文切合实际,正常地发挥公文的效用
而不能主观臆断、“闭门造车”,做“官样文章”
下行文的回复要有针对性
回复的内容要解决指出的问题
形成业务性的公文,尤其是指导人大业务工作的公文,如意见、纪要、决定等,要符合人大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