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铁路货运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函[2006]880号为进一步做好铁路货运大客户服务管理工作,努力提升铁路对货运大客户的服务质量,现将经过修订的《铁路货运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发《铁路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铁运[2005]26号)同时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六年十一月八日铁路货运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重点物资运输,提高铁路货运服务质量,优化铁路货运组织,巩固扩大铁路货源,发展铁路与运输大客户战略合作关系,做好对铁路货运大客户(以下简称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工作,依据《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和《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大客户的运输服务管理工作,合资和地方铁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大客户是指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在铁路运输中具有大宗稳定货源和运量,按规定程序与铁路签署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的企业
大客户服务实行全路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发展条件、统一信息技术服务平台
第四条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确保重点,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第五条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大客户年运量、月计划、日装车、运费结算、信息服务等实行统一管理,为大客户提供手续简便、计划优先、运量保证的优质铁路货物运输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铁道部运输局和铁路局运输处为专职管理部门,负责大客户运输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铁道部大客户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
研究完善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制定全路大客户发展规划;2
负责受理和核实跨铁路局特大型企业提出的大客户服务意向,核准铁路局与大客户运输服务关系的建立和解除;3.审定大客户年度运量计划,指导铁路局合理安排大客户月度运输计划、运输组织方案、旬(日)装卸车计划运力安排等运输组织管理工作;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