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应收款证券化“应收款”一词涵盖的资产范围甚广。事实上,所有能为其权益人或持有人带来未来现金流收入的资产都可称为“应收款资产”;就此意义而言,所有可被证券化的资产都是“应收款资产”。但在普通的商业活动中,如无特别指明,应收款一般都系指公司向他人赊销商品或先行提供劳务而应取得的款项。以商业交易应收款作为对象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是当前资本市场中正迅速发展的一项金融工具和商品。(一)商业应收款证券化概述在证券化融资工具出现以前,对商业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应收帐款的融资一般是通过发行商业票据(commercialpaper)进行的。但商业票据的短期性显然无法满足那些拥有大量日常性应收帐款而希望获得中长期融资途径的公司企业的需求。应收款证券化为应收款权益人(资产发起人)提供了一个中长期的融资渠道和工具,而且该种渠道和工具还兼备安全性和低成本性。资产发起人通过将商业应收款权益按其帐面价值以一定的折扣出售给SPV,在缩短平均应收款期限的同时也将付款人的违约风险转嫁给投资者,因此,商业应收款证券化对资产发起人是一种较为安全的融资途径。此外,由于对应收款证券化产品的信用评级主要依赖于应收款本身的信用质量,也即付款人的经营状况和信用质量,而受资产发起人本人的影响较少,因此只要应收款质地优良,则即使资产发起人自身的信用等级并不高,证券化交易也能获得高信用评级从而获得比通常银行贷款或发行普通证券化产品更加优惠的利率条件。就此点而言,应收款证券化对资产发起人也是一种低成本的融资途径。一.商业应收款的信用特征商业应收款一般具有如下信用特征:应收款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互为商业伙伴,彼此之间的信用情况都比较了解,且相互间资金往来的历史情况较为详实完备,有利于评级机构对作为支持资产的应收款的信用情况作出较为准确的判断;应收款的期限较短,一般不存在早偿风险等问题;应收款债务人分散度不高,作为支持资产的应收款组合的现金流极易受到个别债务人违约的影响;商业应收款的上述信用特征使得在对其证券化时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是证券化产品的信用提高。应收款债务人的信用构成证券化产品信用的基础,无疑对证券化产品的基本信用评级有重大的影响。为确保证券化产品的信用度达到一个合理高的水平,一般都要求作为支持资产的应收款额高出实际支付给证券化产品投资者的一定数额,多余的应收款用于防备意外损失和每月或每季的应收款波动,并作为证券化产品的备付尾款供投资者或证券化产品发行人——SPV的追索。此外,发起人往往还寻求其金融界商业伙伴的支持,通过向投资者或证券化产品发行人提供直接的追索权以求最大限度地获得资金融通。此种直接追索大多表现为发起人的伙伴银行为证券化交易提供贷款便利、担保、信用证等信用支持等从而由这些资信良好的银行对投资者承担最终责任;而各金融机构因充分了解发起人的资信状况,且为了维系彼此之间业已存续的商业伙伴关系,一般也乐于在收取部分费用的前提下协助提高证券化产品的信用评级。二.应收款资产信用评价商业应收款资产池的风险与应收款发起人所属之产业及其业绩紧密相关。对应收款的信用评价一般需考察以下因素:1.债务人违约风险应收款债务人过去的延滞付款及对其坏帐的冲销记录通常是反映该债务人名下应收款信用品质的最佳指标,尤其以拖欠时间较长的延滞应收款类别作为信用品质分析指标更具参考意义。2.非现金抵减风险指除违约或坏帐冲销以外的诸如产品退货、现金折扣、广告折扣、数量折扣、酬宾计划、订价争议等原因引致应收款余额非现金抵减的可能性。这些风险因素可分为契约型和非契约型。典型的契约型因素包括现金折扣和数量折扣,应收款债务人可因销售合约而取得付款优惠,从而可以将非现金抵减风险予以简单量化;而对非契约型因素则须通过对其过去绩效进行更严格的假设予以量化。对能够量化其非现金抵减风险的应收款可用计提抵减准备的方式加以处理。但对导致应收款非现金抵减的偶然风险因素如抵销,由于其并不依循一定的模式发生,因此无法量化其风险;对具备该类风险因素的应收款必须遵从合规准则将其从资产池中剔除。由于非现金抵减风险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