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聯大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民國九十六年度及九十五年度(股票代碼3702)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9樓~1~電話:(02)2706-8268~1~大聯大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度及九十五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目錄項目頁次一、封面1二、目錄2~3三、聲明書4四、會計師查核報告5~6五、合併資產負債表7六、合併損益表8七、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9八、合併現金流量表10~11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一)公司沿革12~18(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18~25(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25(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26~52(五)關係人交易52~58(六)質押之資產59~60(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60(八)重大之災害損失60項目頁次(九)重大之期後事項60~61(十)其他61~73(十一)附註揭露事項74~96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74~76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77~903.大陸投資資訊91~924.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93~96(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97~98~3~~4~聲明書本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度(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特此聲明大聯大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黃偉祥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三日~5~大聯大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鑒:大聯大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大聯大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部分子公司,係依各該公司所委任其他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本會計師並未查核該等報告。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公司之財務報表所列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前述各該子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271,538仟元及162,458仟元,占大聯大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合併資產總額分別為0.57%及0.43%,其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度營業收入分別為734,685仟元及174,584仟元,占合併營業收入分別為0.51%及0.15%。另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所述,貴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部分長期股權投資,係依其各該公司委任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本會計師並未查核該等財務報表。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度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投資收益及損失分別為21,435仟元及(5,195)仟元,占合併淨損益分別為0.84%及0.37%;截至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39,900仟元及117,024仟元,占合併資產總額分別為0.08%及0.31%。再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二)所述,貴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度所揭露之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部分係按轉投資事業所委任其他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所編製,並未經本會計師查核。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