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国税发〔2006〕145号关于表彰2004年至2005年第二批“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的决定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车购办、机关各处室;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征收局,各地方税务分局、各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各处室:推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建立纳税人信用等级制度和完善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自2004年我市组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以来,青岛市国、地税局本着“信用不同、等级不同、待遇不同”的原则,从公告宣传、实地验审、等级确定“三个联合”和评定标准、评定程序、评定文书、等级管理文件1“四个统一”入手,按照“做足需要、做强质量,做大空间”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建立完善的税收信用体系
通过各级税务机关宣传引导、分类管理,不仅改善了征纳关系,促进了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提高,而且增强了税收管理的针对性
为进一步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促进全市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层次,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税收环境,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和《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评选“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活动
经过各级国税局、地税局的评审和公示,评出了2004年至2005年第二批“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
为此,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对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的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等100家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希望全市广大纳税人都能够以他们为榜样,不断增强依法纳税自觉性,依法经营,争做诚信纳税人,为促进“诚信青岛”的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附件:2004年至2005年第二批“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名单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二日3附件: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