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问题解读一、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背景及必要性;二、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三、实施时间及适用新老税法规定;四、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税相关政策;五、实例解析
2011年6月30日,第11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个人所得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7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修改实施条例的决定,与新个人所得税法同步施行
一、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背景及必要性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采用分类税制模式,税率结构较为复杂,工薪所得税率级次过多,低档税率的级距较短,费用扣除不合理,难以充分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等
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税制;改善民生
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的要求,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出相应修改
二、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⒈减除费用标准的调整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
(财税[2011]62号)⒉涉外人员附加减除费用调整此次修改《实施条例》时采取与2008年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同的做法,在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的同时,将其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2800元/月调整为1300元/月,这样,涉外人员总的减除费用标准保持现行4800元/月不变
⒊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的修改一是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将现行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少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二是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并对级距作相应调整;三是适当扩大了低档税率和最高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新旧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对照㈡生产、经营所得政策调整⒈必要减除费用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