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了加强准四级公路质量管理,统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尺度,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准四级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受地形条件限制的其他乡村康庄工程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量检测机构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管理、监控和检验评定
准四级公路质量检验评定应以本标准为准
质量标准与其他规范不一致时,宜以颁布年份最新者为准
在公路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交通部、本省颁布的相关规范的规定
1准四级公路是指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内年平均昼夜交通量200辆以下,受地形条件限制的通村公路
2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3评定依据检验结果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其等级的活动
4关键项目分项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实测项目
5一般项目分项工程中除关键项目以外的实测项目
6外观(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7权值对工程项目或检测指标根据其重要程度所赋予的数值
23工程质量评定3
1一般规定3
1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按本标准附录A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相同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1单位工程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2分部工程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