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洞高铁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青海省花石峡至敏洞高铁(下称本项目)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水平,提高投资效益,力争达到精品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第279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及其它基本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从事本项目工程建设活动的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建设的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单位)和从业人员(是指从事公路建设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二章质量管理及质量目标第三条、本项目确定的质量目标为:分项工程合格率100%,项目竣工验收综合评分90分以上,杜绝重大质量事故,消除质量通病及隐患,确保优良工程,争创优质工程。第四条、凡从事本项目建设活动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都必须紧紧围绕质量目标开展工作。第三章质量管理措施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落实“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第六条、本项目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工程实行监理制度。工程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执行批准的设计文件、现行的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第七条、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新理念。根据交通运输部提出的“以人为本、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公路建设新理念,在本项目公路建设期间,始终把“为全社会提供质量可靠、使用安全、行驶舒适、环境和谐、资源节约、经久耐用的优质工程”作为公路建设目标,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第八条、从源头控制工程质量。公路建设各个阶段严格按程序办事,各阶段都1力求达到相应的深度和较高的质量。建设管理上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即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第九条、推行标准化、规范化施工,保证各项工程规范有序地进行。在各项目开工前,下发包括驻地建设、文明施工、质量目标、材料堆放保管、施工及监理人员胸牌、项目经理部公示牌,构造物公示牌、模板制作、各分项工程规范化施工要求、预制件标识等在内的规范化施工的标准,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加以落实,业主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与计量支付挂钩,保证工程建设规范有序进行。第十条、加强事前控制,以事前作业指导书控制工程质量。一般情况下,在公路建设工程中要求总监办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制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应详细规定各分项工程的材料要求、工艺、施工参数、操作规程,作为指导施工的指南。通过这一措施,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操作统一、规范,做到事前控制,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第十一条、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高起点、严要求,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在公路建设项目中大力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即各合同段第一个分项工程如第一层路基填土、第一根钻孔灌注桩、第一根立柱、第一片盖梁、第一面涵洞台身、第一道通道墙身、第一片梁板、第一个防护工程、第一段路面基层、第一段路面面层等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材料试验情况、各种工艺参数、模板加工及支护),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到场,经实地操作成功,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均达到要求,获得各方认可后,作为以后同类分项工程的最低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则予以返工。同时对做得比较好的召开现场观摩会,作为样板工程在全线推广,以此来示范和带动全线工程质量的提升。第十二条、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加大监理工作力度。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监理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针对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总监办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分项工程和工序提出具体的要求及必须达到的质量标准。监理人员做到随叫随到,做到施工监理同步进行。业主随时抽查监理资料、监理程序、监理人员出勤情况、监理人员工作态度等。对工程施工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道工序都要求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