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决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省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决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1年10月14日XX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决定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0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来,省人民检察院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和完善法律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决定的贯彻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从实践情况看,全省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决定过程中仍然存在监督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自身执法规范有待进一步强化等问题
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一、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意识
全省检察机关要以贯彻落实决定为契机,以此次专项审议为新的起点,全面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决定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法律监督工作摆到整个检察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
着力转变“重办案轻监督”、“重配合轻监督”的执法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意识,不断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围绕省“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主动将法律监督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抓好保障民生、民权、民利的法律监督工作,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1页共4页二、切实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
进一步贯彻决定,当务之急是要不断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全省检察机关要善于运用决定赋予的法律手段,着力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和质量
要把握重点开展法律监督,紧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