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收稽查工作规程及其个人解读作者:盐河畔王越(南通地税稽查局)新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于2010年1月1日实施,笔者搞不懂为什么非要早于新征管法实施之前出台,明知新征管法即将出台,何不等上一等,假设今年新征管法粉墨登场,岂不是又一出胡润百富榜的闹剧(备注:王传福刚上榜当天,就被许家印超过)
下面结合个人所学与工作实际,试作新旧比较并作个人解读
备注:黑色为新规程,蓝色为旧规程,红色为解读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稽查工作,保证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制定本规程
解读:法律依据多了个等字,给了稽查工作规程更宽广的引用范围
但是众所周知的是征管法紧锣密鼓修订中,修订了之后怎么办
是不是又要根据新征管法再来一个新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第二条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
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
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条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
税务稽查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等
第三条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