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高职院校管理现状的调研报告(精)市属公立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现状及对策研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促进高校办出特色
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
”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大类,根据举办者的不同分为公立和私立,而公立高职院校在行政归属上又分为省属和市属
本文仅就市属公立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问题进行探讨
所谓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高等教育行政机关设置、隶属关系、权限划分与运行中各种制度的总称
据此定义,对市属公立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现状考察如下:我国市属公立高职院校从其来源看,主要是由原来的市属职业大学、普通专科学校和基础比较好的中等专业学校升格而来,因为原本属市,所以,现在虽然归于普通高教序列,但举办者仍是市级政府
同时,根据《高等教育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高等教育事业”之规定,这类院校又归省政府统筹和管理
因而,此类院校历史地形成省市共管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是与其他地方普通高校的不同之处
从教育行政机构设置看,对这类院校的管理,省级归省教育厅高教处,市级归市教育局高教科或职成教科;从权限划分看,省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大部分的事务性权责,如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等等,还有高等教育经费权或院校党政一把手的任免和管理权(如XX省)
市级政府基本没有业务权,主要承担人事权责和财政权责
市属公立高职院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在实践中主要暴露出以下问题:1
省市两级政府的权责划分不清,部分出现管理真空关于在市属公立高职院校管理上省市政府各自的权责,我国基本教育法规如《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未予界定,各地也较少有明确划分
由此产生的问题,一是省市两级政府权责不对称,二是管理上形成部分真空
责任和权力相匹配是管理的一个普遍原则,责任和相应权力匹配才会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