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释义及配套过渡文件解析财税培训班报名表(传真或email至0531-82357220sdhbc@ctaxnews
com)报名单位(盖章)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姓名性别职务手机姓名性别职务手机是否住宿:是□否□汇款金额元汇款日期:开户名称济南汇广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主办单位盖章: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银行账号1601014210014557说明:*已缴付之费用恕不退还
已确认之参加者如不能出席,可由公司内其他人代替,但需预先通知本公司
*本公司保留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而取消本次计划的权利
如有此情况发生,已缴付之款项将如数退还
参会人员签名:日期:联系人:电子邮件:电话:传真:附:培训中将要讲解到的文件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施行以来下发的相关配套过渡文件新《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经于1月1日在全国正式实施,与之相配套的财税文件也相继出台,比如企业对新旧税法之间税收政策的衔接问题,如何过渡问题等……为了帮助企业及时了解相关的财税文件,中国税网将在相关新政策出台月份,及时在本栏目更新,敬请关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5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4、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5、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7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