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查报告省厅农保处:按照省厅《关于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研的通知》(陕人社函【2009】396号)要求,我市对全市范围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结果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截至2008年底,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共有被征地农民28609人,涉及被征地村组24个,其中:2008年新增3421人,涉及村组4个
按照我市政策规定,城市规划区内人均耕地不足0
3亩,符合保障条件的有18984人,其中:2008年新增符合保障条件的有337人
截至2008年底,全市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共计600人,其中:到龄领取养老金的有392人,人均月领取标准260元
享受5560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人数5019人,人均月享受标准30元
全市被征地农民享受公益性岗位1081人,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岗前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累计300余人次
二、政策规定:我市于2007年12月29日正式出台了《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铜政办发〔2007〕111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铜政办发〔2007〕112号),新区、宜君县、耀州区、王益区也于2008年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目前只有印台区实施细则未出台
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铜川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操作流程》,《铜川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编号规则》,《铜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被征地农民审核认定和就业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铜川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关问题的复函》,《转发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监察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铜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失地农民发放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