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涉行政执行案件调研报告一、涉行政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一)案件数量情况截至2006年1月,全市法院清理出未结执行案件1037件,标的额3436万元,其中涉行政执行案件136件,占未结执行案件的13
1%;总标的额1156
98万元,占33
具体市中级法院7件,标的额630
24万元;XX县区法院55件,标的额245万元;**县法院62件,标的额221
52万元;XX县区法院12件,标的额60
市中院未结执行案件数量虽然较少,但标的额占全市法院54
5%,**县法院此类案件数量最多,XX县区法院此类案件数量和标的额也占相当一定比例,见表(一)
涉行政执行案件统计表(一)法院案件数量(件)案件数量所占比例标的额(万元)标的额所占比例市中级法院75
5%XX县区法院5540
4%24521
2%**县法院6245
52第1页共11页19%XX县区法院128
3%合计136100%1156
98100%(二)被执行人情况涉行政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为行政机关的7件,标的额406
84万元;事业单位16件,标的额141
57万元;乡镇人民政府37件,标的额355
23万元;村委会74件,标的额252
04万元,见表(二)
涉行政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情况统计表(二)被执行人案件数量(件)案件所占比例标的额(万元)标的额所占比例村委会7454
9%乡、镇人民政府3928
7%事业单位16第2页共11页11
2%行政单位75
2%合计136100%1156
98100%(三)债务形成原因此类案件债务形成原因具体为:因工程建设欠款形成债务45件,占33%;因垫付水费、铺设小康路、交三提五统费用、开办企业等向金融部门贷款形成债务37件,占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