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内容
随着国家《公务员法》和相关考核激励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标准和程序上得以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将公务员考核结果与公务员晋职、晋级、奖惩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了对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体现了对公务员的重视
与企业人员绩效考核不同,公务员绩效考核内容很难被量化成具体指标,这一特性决定了考核实践的难度
目前的考核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一是考核指标过于笼统
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建立,考核中没有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公务员确定不同的考核标准,考核缺乏针对性
二是考核流于形式
尽管《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对公务员要进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但考核并没有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平时考核没有发挥作用
年度考核虽然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但只要不是犯了大的错误,大多数人的年度考核都是称职
即使有一些小问题或处分,也给个基本称职或考核不定等次,鲜有不称职的考核结果出现
三是考核方法上注重定性考核,忽视定量考核,影响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公务员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廉,其中德和能是内在品质的外化形式,很难量化处理,即使对于工作实绩,由于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属于无形的脑力劳动,使得这方面的考核也很难精确量化
因此,公务员考核时多采用定性方法而忽视定量测评,使考核带有主观性和随意性,难以客观反映公务员的工作状况
四是考核评价手段传统落后
考核主要在机关内部考核、测评,缺乏社会化评价和公众评判,使一些考评客观上流于形式
五是考核的监督机制仍不完善
目前,我国政府机关普遍缺乏专业的考核组织,并且缺少相关监督机制
因此,深化公务员考核制度改革,对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营造和开创公务员“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务员考核制度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1、细化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