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文化产业集群式发展研究杨立青近年来,我国各大中城市纷纷提出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并出台相关规划、政策来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其中,作为我国沿海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深圳更是提出要将文化产业打造成为继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与物流业之后的第四大支柱产业的发展目标,使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在2010年左右达到全市GDP的10%以上,备受瞩目
由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义与作用等问题已得到充分认识与重视,本文将关注点放在文化产业的发展路径选择上,认为深圳要实现上述目标,文化产业的集群式发展是值得追求的方向,并就与此有关的问题做出初步的探讨
一、“文化产业集群”的内涵、特征及其意义(一)“产业集群”理论溯源从词源上来看,集群这个专有名词来自英文的cluster,根据《牛津词典》的定义是指一组在一起发育的相似的事物
后来,这一概念被引入经济领域,发展出“产业集群”(IndustrialCluster)这一术语,用来对一些特定的产业类型或现象的描述
如美国商学院的波特教授在其1990年出版的《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正式提出产业集群概念,在他看来,产业集群是一组在地理上靠近的相互联系的公司和机构,它们同处或相关于一个特定的产业领域,由于具有共性和互补性而联系在一起
就此而言,产业集群是一个经济地理学的概念,它反映的是企业及相关机构在广泛的商务联系基础上的地理群居现象,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产业组织模式和地方生产体系
自波特提出“产业集群”概念并将它提高到增强国家竞争力的高度之后,理论上的系统探讨引发了人们一百年来对产业集聚现象的关注,产业集群问题在商界与政界也获得越来越多的重视
当然,产业集聚现象在世界工业发展史上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如“一战”时期著名的德国鲁尔工业区,就形成了以钢铁业为主的产业集聚,但产业集聚现象主要是基于自然资源的共生或追求降低物流成本的,这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关注的“产业集群”并不完